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庄祖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01-21 08:57   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徽州区委批准,徽州区纪委监委对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庄祖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庄祖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发放福利和公款送礼,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庄祖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纪法底线失守,私欲膨胀、胆大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徽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徽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庄祖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徽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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