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通报二起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08-01 09:48   安徽纪检监察网  

淮南市高新区三和镇西瓦村村委会主任吴化好违法案。吴化好利用宗族势力,连任5届西瓦村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对村内的重点工程、企业,以占地、租地为由强揽工程,指挥宗族兄弟等,大肆实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2012年初,吴化好以村支两委“协调费”的名义,采取威胁手段,向淮南市贵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敲诈勒索7万元。2018年5月28日,高新区纪工委给予吴化好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元新村党总支原书记曹佩龙、原委员李涛违法案。2017年7月14日晚,曹佩龙、李涛等纠集数十名村民,登上济祁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防洪工程承揽人郭某工程船,以工程船涉嫌非法采砂为由,用铁锤等物品将清淤船上的柴油机、水箱等设备砸毁,被损毁物品价值29120元。曹佩龙、李涛二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3月28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曹佩龙有期徒刑1年,判处李涛有期徒刑9个月。   (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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