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夯实驻点巡中工作 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09-10 08:05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充分发挥出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长丰县合理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夯实驻点巡中工作,提升了巡察工作实效。

对照任务“查”。聚焦巡察监督的七个方面重点内容,对照检查被巡察单位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问题、党规党纪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测评问卷“找”。为确保能收到反映的真实情况、取得实效,各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各类民主测评表和调查问卷,于动员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在会前填写好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县委巡察组。

个别谈话“听”。谈话前,谈话人员详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谈话中,从其关心熟悉的话题、切身利益谈起,寻求突破口。针对个别谈话对象思想上不重视、有顾虑,不愿谈、不敢谈的情况,谈话人员会及时调整谈话提纲、转换问询方式,在看似平常的谈话过程中寻找蛛丝马迹。

听取汇报“判”。“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是开展巡察的方式之一。各巡察组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的相关工作汇报,对照巡察监督方面的重点内容,对被巡察单位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刨根问底,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场检查“看”。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可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临时点“兵”等方式,对可能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深入群众、直面现场等方式,增强了巡察监督的广泛性和巡察内容的针对性,确保了及时、全面地掌握到客观真实情况。

今年以来,该县已开展4轮常规巡察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涉及被巡察对象20家,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715人(次),个别谈话122人(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39次,视情开展现场检查10次,发现问题120条、问题线索 34件。(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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