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村居“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加强村级事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巢湖市纪委举办了为期两天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培训班,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参训人员来自全市17个乡镇街道191个村(社区)的纪(工)委书记、财政所所长、代账员,还包括村居书记主任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和市公管局部门的业务骨干专题授课,突出实用性和专业性。
此次培训课程紧紧围绕“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和监督制约,既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实务操作、村(居)资金及财务管理,也有农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实践、新形势下基层干部的新要求等,对村级组织的权力进行梳理,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使参训镇村干部对“小微权力”内容全面知晓、熟练掌握。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丰富,专业性强,不仅加深了大家对业务工作和工作方法的理解,也更明白权力不论大小,必须规范运行,只有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才能杜绝权力任性;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才能保证镇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在“轨道”上运行,才能真正服务于百姓。(合肥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