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县纪委监委纪法宣讲小分队宣讲进县检察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近日,太和县纪委纪法宣讲小分队成员在该县检察院重点围绕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新增加的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等方面,为全体学员们进行深入宣讲解读。这是太和县开展新《条例》宣讲进课堂的一个缩影。
变“被动讲”为“主动讲”。为确保宣讲质量,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宣讲工作方案,精心挑选宣讲成员,组建宣讲小分队。从有关单位抽调10余名骨干人员组成宣讲团,分赴全县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宣讲。同时,根据不同宣讲对象,在宣讲前,宣讲团成员主动联系宣讲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摸清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摸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促使宣讲更有针对性,切实让“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县纪委监委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务必开展一次宣讲。同时,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把《条例》列为2018年第四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专题,真正达到示范引领的目的。此外,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知识测试、组织廉政演讲和主题讨论等方式,帮助参训学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变“照本读”为“学用讲”。宣讲紧扣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要求,从《条例》再次修订的背景、《条例》有哪些新变化以及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三个方面进行系统讲解,旨在让广大党员干部弄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期间穿插案例,切实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每到一处,宣讲人员观点鲜明、生动形象的宣讲都获得了党员干部的一致认同,宣讲“接地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每一位与会党员干部印象深刻。据悉,县纪委宣讲小分队成员已到基层宣讲15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000多人次,紧接着还将分赴县直和乡镇举行宣讲,切实做到党员干部的全覆盖。(阜阳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