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们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村党总支存在软弱涣散等问题,请你们在巡察过程中重点关注。”蒙城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人在巡前向巡察组组长通报某被巡察村的情况时说道。
蒙城县不断强化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巩固和运用现有监督成果,建立巡前通报机制,由相关部门巡前通过“面对面”通报、书面提供材料等形式,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助力巡察组高质量开展巡察监督。
每轮巡前,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召开巡前通报会议,会后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分别向巡察组当面通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人分别向巡察组当面通报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为巡察组提供鲜活、宝贵的“活情况”。十三届县委以来,共召开巡前通报会10次,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为巡察组提供相关情况200余条。
同时,巡前通过向编办、审计、财政、信访、热线等部门下发提供相关材料的函的方式,由职能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的书面材料,并将收集、通报的资料分组分类梳理,由巡察办及时分送各巡察组参阅。十三届县委以来,共收集相关资料1000余份。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落实巡前通报机制,用好‘会议+书面’通报等形式,做足做好巡前功课,凝聚监督合力,为巡察组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撑。”蒙城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