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分片协作 集中会审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08-22 09:03   安徽纪检监察网  

“我们镇一级纪检干部本来比较少,本轮巡察反馈给我镇21个问题线索,通过今天这个集中会商,给我们进行分类指导,提出处置意见,这样我们在接下来的核实工作中就少走很多弯路了……”繁阳镇纪委副书记在县委巡察线索移交处置会后这样说道。

随着县委巡察向“最后一公里”村居党组织的延伸,繁昌县注重建立完善巡察反馈、巡察线索移交和巡察整改公开机制,克服由于巡察节奏快,镇一级纪委人手少处置问题线索慢的困难。

明确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县委巡察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管理、汇总、分析,动态掌握问题线索交办情况,并与巡察组组长对号对接;案管室负责牵头进行问题线索分办,定期将各单位整改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移交问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巡察组长掌握问题线索来龙去脉,纪检监察室有核实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派驻纪检监察作为协助力量,化零为整,提升巡察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会议室里,巡察组长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们热烈讨论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时遇到的难点和困惑。

为加快线索处置质效,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四方密切配合,制作问题线索台账,编号记录,逐一对照台账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检机构,做到责任明确、数目清晰、资料齐全。

集中协商,提升线索处置质效。由案管室牵头,召集巡察组组长、派驻纪检组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进行集中会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合理分类,综合研判,对初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一步审核把关,确保问题线索来源真实可查;同时要求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存在敷衍、推拖以及办理不到位等情形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3个,通过集中会商制度提出处置意见26条,目前已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31个。  (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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