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建立整改回访检查机制 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01-15 08:33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年来,我们围绕提升巡察监督实效,在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监督体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重点以整改落实‘回访检查’制度为抓手,让‘回马枪持续杀,回头箭经常放’,形成有力‘再震慑’,切实巩固巡察成果,让巡察利剑更锋利”。在谈及创新督促巡察整改机制时,滁州市市委巡察办主任范继贤坦言道。

为规范回访检查工作,滁州市委巡察办在每轮巡察结束前,及时制定巡察整改回访检查方案,从检查原则、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结果处理、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落实措施,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度整改。

回访检查组在市委巡察组基础上组建形成,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原则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一主线,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核对台账、个别交流等方式,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重点关注被回访检查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内容,并同步对照整改报告中写明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做到督查整改全面、彻底、无遗漏。

强化“纪律”“巡察”“派驻”力量联合,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优势,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信息,对被回访检查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信息联通,回访检查组对照各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报告,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做到“九看九查”,对整改支撑材料和整改现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逐一核实整改情况,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严防“只巡不改”,精准锁定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回访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巡察整改回访检查报告,对巡察整改不力,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同相关纪检监察室沟通联系,公开“晾晒”典型案例,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市委第七轮巡察期间,回访检查组对第四轮、第五轮巡察的2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整改回访检查,共修订完善制度167个,清缴各类欠款99万元,开展专项治理45项,整改完成率达93%,巡察监督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进一步彰显。(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