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开展巡察“后评估” 严防“灯下黑”

01-19 09:23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六安市组织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

一是定量定性科学评估。坚持量化评估,科学设置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自查自评表,开展巡察组自我评估;聚焦易发问题,科学设计调查问卷,由被巡察单位全面客观作出评价;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作风纪律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针对性开展个别谈话;坚持严格把关,对巡察期间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深入了解巡察组厉行节约情况。

二是从严从实组织评估。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具体组织实施。此次评估组建2个评估组,到7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开展个别谈话48人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28份。在此基础上,对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并形成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三项清单”。

三是双向沟通反馈评估。综合评估结果反馈给市纪委组织部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参考。同时,评估结果和“三项清单”原汁原味反馈市委各巡察组,督促各组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此次参评单位普遍认为巡察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纪律执行严,被称赞“不愧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后评估未发现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问题。(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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