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用好“巡察+”模式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11-18 10:32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这是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巡察中再进一步关注,助推问题整改。”日前,亳州市谯城区委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就拟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前有关事宜进行沟通会商。

今年以来,谯城区委巡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以强化建章立制、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培训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察+信访”。巡察前,区委巡察办向区信访局、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发函提供有关被巡察党组织信访情况,并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面对面向巡察组通报相关情况。今年以来,共组织情况通报会3次。巡察期间,区委巡察办成立信访接待组,巡察组成立信访组,并严格落实巡察干部接访下访和巡察组组长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今年以来,共接收33件信访件,其中通过信访件发现问题线索4件。

“巡察+协作区”。巡察组通过巡前与协作区会商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基本情况,确定重点人、重点事。巡察期间,对反映具体、明显违规的问题,或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并通过协作区加强督促立行立改,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巡察撤点后,协作区作为“不走的巡察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落实整改责任。

“巡察+课堂”。开展巡前培训,对参加巡察的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今年以来,组织巡察前培训3次358人次。开设巡中“小课堂”,及时邀请审计、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骨干,讲授专业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确保发现问题定性精准,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组织专题培训,区委巡察办不定期组织巡察干部人才库人员、正在参与巡察的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巡察综合能力。

“区委巡察机构将针对巡察发现共性、个性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把巡察工作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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