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三加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03-16 14:57   安徽纪检监察网  

“书证调取不规范,主体身份信息不全,处分依据的法规条款适用不正确。”近日,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一起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时指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监督指导为抓手”,紧扣工作流程、职责权限,严把案件审理关,着力提升审理水平,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审理业务培训,及时学习传达《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等上级文件精神,增加基层纪检干部的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增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积极参加市纪委审理室的“以案代训”,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向市纪委行家里手请教学习,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严格按照案件质量标准,从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主动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打破“书面审”的局限,了解审查调查对案件的直观判断和感受,全面掌握案件卷宗材料外的“活情况”;及时与司法机关对接,了解被调查人的思想、态度变化,掌握案件诉讼进展以及事实证据认定情况。收到司法机关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开庭信息、裁判文书等,及时告知案件承办部门。

加强帮扶指导。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和检查,年中审理室会同纪检室、案管室业务人员以及抽调的乡镇纪检工作人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上一年度乡镇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通过现场反馈、集中座谈的形式反馈存在的问题。年末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进行答疑解惑、经验交流,2022年度检查发现共性问题8个,个性问题15个,督促立行立改。重视“乡案县审”工作,及时对乡镇纪委上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审核把关职能,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在案件县审过程中探讨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

“我们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案件办理质量反映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水平,关系到能否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常抓不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黟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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