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坚持以改促用 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12-05 14:55   安徽纪检监察网  

“巡察的目的在于运用,要着力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有效助力乡村振兴。”近日,黟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就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黟县把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作为县委巡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全县70个村(社区)全部纳入巡察对象,做到无盲区、零死角、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巡察51个村(社区)党组织,完成全覆盖进度的72.8%,并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坚持立行立改。巡察期间,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居环境脏乱差、挤占公共场所、交通不便、饮水困难以及重大安全隐患等相关问题,纳入立行立改责任清单,推动巡察整改立竿见影。对村(社区)巡察以来,推动村(社区)立行立改问题6个、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8件、解决民生问题23个,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

坚持应改尽改。建立“反馈、移交、督办”完整闭环,凝聚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巡察机构合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台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督办制度,明确一套催办督办办法,推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349个,到期整改完成率95.88%;办结问题线索6件,到期办结率100%;立案3件,立案率50%。

坚持深改彻改。运用“‘1+3+N’以巡促治”长效整改机制,梳理出村级工程项目重建轻管、耕地保护不够有力、“三资”监管不到位等一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共性突出问题,向县农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1份、问题事项交办单3份,督促牵头开展村级项目监管、“三资”管理、抛荒地整治等专项整治或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促进标本兼治,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促进乡村振兴。(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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