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的通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责有痕,并印制“两台帐两手册”1400余册分发市级单位。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县区全面推进、逐级向下延伸。
明确记实对象和内容。明确记实对象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具体规定了记实的内容,要求对党委(党组、工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规定记实方法和载体。采取单位记实台账与个人记实手册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载体,统一印制“两台帐两手册”即:《党委(党组、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台账》、《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程记实台账》及《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记实手册》、《党委(党组、工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程记实手册》。
纳入考核内容和依据。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及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照单履责、全程留痕”的工作要求,如实记录履责情况,不得随意涂改补录,严禁胡编乱造、弄虚作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管辖地区和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两个责任”全程记实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依据。(六安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