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组注重关口前移,主动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任前谈话、集体约谈、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着力谈深谈细,既充分了解驻在部门具体情况,又有效监督党员干部,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纪检组本级共开展各类谈话85人次。
在谈话范畴上聚焦重点对象。纪检组规范谈话程序和标准,明确“五个必谈”,即新提任处级干部必谈、重要岗位干部必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有信访反映但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必谈。同时,督促驻在部门下属各单位纪委开展谈话,推动谈话常态化,不断扩大谈话的覆盖面,增强谈话的针对性。
在谈话方式上注重综合运用。根据掌握的问题和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区别使用任前谈话、集体约谈、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与谈话对象的沟通,做到谈话既掌握思想动态、点透存在问题,又指出努力方向、明确具体要求,确保达到提醒警示、有效预防、促进工作的效果。
在谈话制度上突出完善规范。在吃透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本着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原则,认真拟定《谈话函询暂行办法》和《诫勉谈话暂行办法》,明确谈话任务分工、实施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落实等,把功夫下在平时,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驻省司法厅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