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05 15:52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广德县安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朝卫为其女儿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1月1日,时任广德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朝卫向组织报备女儿婚宴规模为不超过20桌,但在11月25日女儿婚宴时,其大操大办酒席74桌,同时违规收取14名服务对象及其下属礼金。2018年9月20日,陈朝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旌德县旌阳镇财政分局局长吕有水违规报销招待开支、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吕有水安排工作人员五次编造虚假会议记录,虚列会议费合计10612元,用于报销违规招待开支。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吕有水多次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累计金额1348.4元。2018年10月18日,吕有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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