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琅琊:从细从实强化基层派驻机构履责能力

05-05 09:01   安徽纪检监察网  

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修订完善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建立10项职责、5项制度、1个协作区,不断擦亮派驻监督高清“探头”。

十项职责,将监督清单化。赋予派驻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具体细化为10项职责18个具体任务,包括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按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等方面,为派驻机构照单履职、精准执纪提供制度保障。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派驻机构干部与委机关干部一同考核评价。深化改革以来,推荐提拔重用派驻干部2人、年度考核优秀1人。

五项制度,赋管理规范化。区纪委监委对6个派驻机构直接领导,在人员编制、提拔任用、考核评价等方面统一管理。出台派驻机构组务会、公文处理、印章使用、文档管理、保密工作等管理制度。组织“作风大锤炼”活动,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作风点评强化过程监督;通过完善工作规范、严格业务规范强化内控管理。实行月调度、半年评议、年度考核,以铁的纪律打造派驻“纪律部队”。

一个协作区,促能力专业化。整合6个派驻机构资源,设立1个协作区,由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统筹履行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查、交叉审理职责,破解派驻机构人员少、执纪能力弱难题。组织“素质大提升”活动,通过堂学、交流、测试强化专题培训;通过个案指导、跟班践学强化以案实训,提升派驻干部实战能力;通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业务能手、纪检监察先锋岗,激发派驻干部担当作为。深化改革以来,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52件,其中“第一种形态”46件。(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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