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再出发

06-18 10:52   安徽纪检监察网  

“受处分后,组织并没有‘嫌弃’我,还一直定期对我进行回访帮助,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温暖和力量,我会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重振旗鼓,加倍努力工作。”在泾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回访教育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丁某敞开心扉地说道。

“绝不能给了处分就‘由他去’,关注‘生病’党员干部的康复,引导他们知错改错,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才是我们开展回访教育的根本目的。”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公开“亮丑”的基础上,突出回访“暖心”,坚持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回访分类上花心思,在内容设置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回访教育的新举措,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视问题、甩掉“包袱”。

“丁某在受处分期间,及时得到了组织的再教育、再关怀,能迅速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工作,勇担当、有作为,切实推进单位干部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为此,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征求意见时,县纪委监委给予该同志充分肯定,达到了干部教育与任用相结合的目的。”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说。

为确保重点人员回访到位,该县对错误性质严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和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党员干部建立了回访教育台账,进行重点回访;对在全县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实行“精准式”回访教育,针对受处分后心态不正,或一蹶不振、无所作为,或心存怨恨、误解组织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逐人开展“面对面”回访,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今年以来,按照“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原则,共对本地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中的20名涉案人员开展了集中回访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有错误改了就是好同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每个案件都各有特点,每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性格、经历都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精准施策、有的放矢,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真正让‘跌倒的干部’放下‘包袱’重新站起来。”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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