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跟踪督察督办 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

09-02 09:02   安徽纪检监察网  

“各有关单位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各方面……”。日前,铜陵市铜官区区委巡察办对21个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了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这也是该区加强巡察整改问题督察督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的一个缩影。

“点对点”督察督办。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随机督察3种方式,综合运用发函催办、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8种方法,对被巡察单位实行“点对点”督察督办,及时、深入了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移交线索办理情况以及要求整改的其他事项。

“面对面”现场反馈。建立整改后效果评估制度,按照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2个指标,对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办理效果予以评估。结合评估结果、督察督办的情况,“面对面”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制发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时间立行立改。

“一对一”压实责任。明确镇、办事处对所属村(社区)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负有主体责任。对存在隐瞒不报或故意向督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等6种情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依然较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及机动式巡察,确保巡察整改“见底清零”。(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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