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成立专议工作组 推深做实容错纠错工作

11-12 08:49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成立滁州市容错纠错专议工作组的通知》,牵头成立容错纠错专议工作组,作为专门的议事机构,推动容错纠错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明确工作职责。专议工作组负责对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在争当“五个先行者”,建设现代化新滁州的过程中,出现的容错纠错事项进行研究,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容错申请进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专议工作组还将对拟澄清的不实举报件进行研究,形成打击诬告行为的合力。

创新人员设置。专议工作组组长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置常设成员单位14个,一般成员单位9个。会议由组长召集,一般由常设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召集非常设成员单位人员参会。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相关室部安排专人配合。

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专议工作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经市容错纠错专议工作组研判,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报市委批准后实施。落实申请备案制度,单位或个人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在被启动问责程序后,可书面向工作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党组织作出重要决定需要备案的,可按照程序向工作组办公室申报备案。市纪委监委定期梳理总结容错免责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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