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2019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5人次

12-31 16:01   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9年以来,黟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自觉扛起“两个维护”责任,持续以纪法两把“尺子”为利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12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5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

坚持“三项举措”,规范线索管理处置。一是集中归口管理,各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由案管部门受理;二是台账动态更新,案管部门每月向各承办部门统计汇总问题线索处置及查办进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三是集体研究处置,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对重要问题进行集体研判,确定线索处置方式。2019年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0件,增长3.6%,从处置方式看,共计410件次,其中,谈话函询72件次,初步核实110件次,了结177件次,拟立案51件次。给予组织措施86人。

推进纪法融合,构建审查调查反腐合力。县纪委监委及时分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释义等业务指导书籍,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使纪检干部明党纪知法律,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使权力。1-12月共立案51件,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对3人采取留置措施。党纪处分43人,其中,警告26人,严重警告8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5人;政务处分10人,警告5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撤职2人。

坚持抓早抓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与治病救人相结合,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1-12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5人次,第二种形态41人次,第三种形态6人次,第四种形态3人次。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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