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01-07 16:19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日前,铜陵市铜官区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的《关于推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正式出台。

明确工作原则。办法坚持“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干事创业”等“三个原则”,明确对于“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等“六种情形”可予以容错,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等“四种情形”不予以容错。  

严格程序规定。办法规定,实施容错纠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或党员干部个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报备归档”等“四个流程”,严格按照程序,推动制度落实,并将认定结果归入党员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

强化结果运用。办法明确,对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在“五个方面”免责或减责。同时,建立纠错改正机制,做到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建立说明澄清机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容错纠错工作顺利开展。(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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