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五式”创新法提升队伍实战能力

06-17 08:33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有力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促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开放式”研学。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机关室(部)、巡察办(组)为单元组织开展,将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一月一安排”。结合所学内容和本职工作,每周开展集体研讨交流,根据培训学习内容每月开展自测。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培训学习两轮232人次。

“点穴式”调训。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积极推荐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推荐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点扶贫地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培训班1人,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班、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暨新媒体业务培训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共16人,全市第三期巡察干部培训班4人。

“全员式”轮训。借助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培训学习平台,有计划地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根据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共举办关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等7期“视频讲堂”,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全覆盖。

“集中式”培训。根据年度全员培训工作计划,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将新组建的2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15名工作人员纳入培训学习,做到全员参加集中培训。此次培训,改变以往“面面俱到”做法,特意设置信访举报、“乡案县审”、初步核实、新闻写作、党风政风监督、队伍建设等课程,体现针对性;改变以往“单一授课”方式,除听课外,设置了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亮点工作展评、分组研讨交流,体现丰富性;改变以往“单兵作战”模式,邀请市纪委监委2名业务骨干、县媒体中心负责人专题辅导,安排县纪委监委机关3名室主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讲解业务,体现实战性。

“跟班式”锻炼。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特别是年轻干部和新进干部的实践锻炼,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先后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跟班办案、业务学习、市县巡察等23人次,其中参与省、市、县纪委监委跟班办案13人、业务学习3人、市县巡察7人;80后年轻干部13人,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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