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严把“三关”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效

11-26 09:05   安徽纪检监察网  

“该案违纪事实认定缺少身份证明材料、村干部分工文件,请按照开具的补充材料审核清单进行补充。”歙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一对一”指导审核乡镇送审案件时说道。

歙县纪委监委通过提级审核的制度设计,在推行“乡案县审”工作中,严把“三关”,强化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对乡镇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指导协助乡镇纪委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以来乡案县审结案113件113人,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严把业务素质关。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春训班、新任纪委书记培训班、纪律审査协作区推进会、以案代训、印发业务培训材料等方式对全县28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案件实例讲解、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案件证据材料收集、整理、鉴别和文书规范化制作。选取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层层传导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新要求,规范纪言纪语、法言法语表述和条规精准运用,通过以案指导的方式,从实体和程序上加强对案件审理实务的指导,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

严把案件审核关。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规定》,乡镇纪委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后,在提交乡镇党委会研究处理意见前,将案卷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把关。对基层纪委办理案件中存在的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办案程序、手续不符合规定、执纪偏轻等问题及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按程序反馈乡镇,防止执纪执法偏差。今年以来审核后要求补证、完善材料的43件,完善手续35件,纠正文书格式41件次,纠正定性、处分档次的14件。对乡镇自办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采用联审制,加强对扶贫领域问责案件的审核,审核时会同核查组、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共同会商讨论,精准研判,与乡镇沟通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同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处理畸轻畸重现象。

严把督促检查关。制作案卷装订卷内目录,对案卷装档顺序、内容和标准进行了明确,为乡镇纪委提供借鉴和指导。案件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后,进行集中质量评查,对卷内目录不整齐、文书顺序颠倒、证据转换和文书提取材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案件质量。案件办结以后及时装订,移送归档统一保管,提高了案卷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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