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建议函提级传导压力 全过程推动整改落实

11-30 10:21   安徽纪检监察网  

“请您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掌握巡察整改进度,督促抓好整改,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近日,黄山市黄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7名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六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履责建议函”,督促提醒区领导全过程参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落实“一岗双责”,黄山区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区纪委监督区委及常委会委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在每轮巡察反馈后,及时将经过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集中会审”后的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抄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协助区级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分管部门巡察发现的问题,了解整改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

“接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履责建议函后,我认真看了整改方案,对照区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希望在你们下一步整改落实中,要切实做到‘四查、四改、四建’,即举一反三要专人查、专项查、深入查、全面查;具体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成果运用要建立意识、建立规矩、建立制度、建立机制。”一名副区长在参加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

“希望您针对巡察发现的领域性、行业性和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适时研究开展区级层面专项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并向区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积极谋划区级层面整改,推动各级“一把手”真抓实抓,有效解决了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区委区政府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财务“双清”、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检查、惠农补贴专项治理等8个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制定出台《中共黄山区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意见》《黄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黄山区廉洁从政行为工作参考手册》等1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放大巡察震慑效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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