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巡察找真相 印章还清白

12-25 10:03   安徽纪检监察网  

9月22日,宁国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市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工作。在整理信访举报材料时,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举报人在信中对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怀疑出具证明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违规提供证明。

“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真实,那么很有可能存在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知纪违纪、知法犯法的情况,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严肃对待。”第二巡察组组长说道。

举报信后面附带的这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出具单位系市公安局宁墩派出所,载明南极乡某村居民凌某无违法犯罪记录。既然举报信显示对该证明的真实性存疑,巡察组便决定从证明的内容入手调查。经公安系统查询后,巡察组发现,这张证明存在重大问题。凌某身上不仅背负着民事纠纷,而且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而证明中却载明凌某无违法犯罪记录,这明显与事实不符。那么这张证明到底是谁出具的呢?是熟人操作还是权钱交易?带着这些问题,巡察组一行6人一大早就来到了宁墩派出所。

“你们是否负责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凌某的这张证明是不是你们派出所开具的?具体由谁负责?”在宁墩派出所,巡察组兵分三路,对派出所内勤民警、南极片区民警及辅警三人进行了谈话,不放过一丝的蛛丝马迹。

然而,令巡察组感到意外的是,该三人均否认出具了该证明。而且,通过查找公章使用登记簿,确实也没有发现宁墩派出所曾为凌某开具过无犯罪记录证明。

“每次公章使用都按照规定登记了吗?请把公章拿给我们看一下。”巡察组成员突然灵机一动,对内勤民警说道。

“我们都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章使用登记的,上面还有我们领导的签字。”闻言,内勤民警再次翻开登记簿,向巡察组人员认真解释。同时还拿出了公章给巡察组人员细致查看,并按要求提供了该派出所开具的另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一并交由巡察组带离。

在当天下午的巡察组务会中,大家纷纷对上午的谈话和检查进行分析总结,试图寻找问题的突破点,但仍未发现前后矛盾和可疑的地方。难道证明真的不是派出所出具的吗?

“我觉得证明上的印戳有些不对劲,和我们上午在派出所现场盖的印戳不像是同一个印章盖出来……”这时,一直在对比两个印戳的组员提出了疑惑。巡察组决定,改变工作思路,从印章是否属实方面下手。通过取印模,比对印章特征点,巡察组发现印章边缘不连续,印泥痕迹不一致,字体位置也有些许不吻合……初步比对中,这些明显肉眼可见的不同之处,让巡察组心里有了底——证明上的这枚印章有很大的问题!

巡察组长立即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沟通,认为凌某很有可能为了这张证明而伪造印章,并督促市公安局尽快就此事进行调查。10月20日凌晨,市公安局决定对凌某涉嫌伪造印章案立案侦查。

原来,凌某应聘某文化旅游公司,需要提供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为顺利入职,凌某于2019年9月20日通过微信联系一网上办证刻章人员,花费600元伪造了“宁国市公安局宁墩派出所”印章。后凌某顺利入职,从业至今。目前,凌某已被取保候审,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巡察不仅要倾听群众心声,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更要实事求是,以严谨细致的作风还原事情真相,还当事人清白。”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就该信访件进行了说明澄清,并再次来到宁墩派出所向民警予以解释说明,对该派出所严格依规使用公章的行为表示肯定,并叮嘱派出所在各方面工作中都要继续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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