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29 09:49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黄山徽州区徽州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陈黔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春节,陈黔军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茶叶等物品。陈黔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黔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歙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姚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姚生在任歙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期间,先后收受多名案件申请人所送烟酒、购物卡等物品。姚生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姚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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