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立案27件

12-30 15:37   安徽纪检监察网  

“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你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今天来宣布对你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岳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沈林华向该县一名因酒驾问题被立案的党员宣布处分决定。

“我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还知错犯错,触犯了党纪国法……”该党员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近年来,在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视党纪国法酒后驾车,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刹住酒驾醉驾歪风邪气,岳西县纪委监委把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纳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亮剑”酒驾醉驾行为。

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公检法机关对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依纪依法快速精准处理。同时,加大对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处罚、处理情况“回头看”的监督,防止出现有案不移、压案不查的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9人。印发通报2期共10起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我们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效果。”岳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汪鹏说。(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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