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牢整改工作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巡视政治站位。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巡视意见反馈的当天晚上,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传达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常委班子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要求来认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来对待,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的难得机遇来把握,务必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印发《关于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工作的意见》,坚决做到对巡视反馈问题不回避、不缩小,确保对标对表,确保明责尽责,确保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进巡视整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高度重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位区委常委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巡视整改督查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印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将31项具体问题,按照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意见、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六明确”的方式,逐一进行细化分解,分别由区委班子成员担任牵头领导,确定了14家牵头单位和45家责任单位,制定了120条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盘点销号。现已整改完成27项,基本完成2项,其余2项正在持续推进。三是建立定期通报调度机制。整改期间,区委常委会4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周调度制度,先后9次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了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注重统筹结合,同步推进整改落实。整改中做到“三个同步”。一是总体巡视与专项巡视同步整改。把区纪委工作、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巡察工作四个专项巡视整改任务,纳入巡视整改工作总体调度内容,实行同整改、同调度、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巡视整改与专项行动同步开展。以专项行动开展推进整改落实,在全区集中开展“5+X”专项整治行动,即在全市集中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粮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等5个薄弱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了作风建设和教育系统薄弱问题2个专项整治,同时把“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活动与整改工作有机结合,助力巡视整改。对于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累计查处98人,问责40人,挽回经济损失45.45万元。三是巡视整改与问题查办同步进行。巡视交办的7件问题线索,已初核了结4件,立案1件4人,正在初核2件。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重新对7个问题线索逐件特别是对于5件拟初核了结件,逐卷进行重新甄别,核查线索排查是否全面、证据是否完整扎实、处置意见是否妥当。巡视移交的43件信访件,已经办结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正在推进的24件中,已立案审查6件,涉及14名党员干部。对巡视反馈31个问题中涉及的19个具体事例,按照见人见事的要求,逐一盘点销号,相关责任人全部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二、坚持立行立改,狠抓任务落实,抓紧抓实反馈意见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自主学习。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区委中心组自觉进行学习,同时要求各级中心组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理解精髓。巡视整改以来,区委中心组已经进行了5次学习。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10月27日,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原原本本进行学习,并采取发言交流的方式谈了各自的学习心得体会;11月25日,对区委中心组成员就十九大精神等进行测试,以确保学习效果。二是开展“旁听导学”。 区委中心组不定期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旁听导学”,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由旁听专家现场答疑解惑,提高了学习效果。10月27日,区委中心组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燕少红、市委讲师团理论教育室主任李利新旁听指导。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对中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干群知晓明白。为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区委专门成立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小组,并下设一办五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全面进行学习宣传。从区直单位抽调人员成立15个宣讲组在全区进行宣讲,并组织来自基层知名人士李坤池、张桂平等进行巡回宣讲,目前开展各类宣讲160余场次,受众2万余人次,其中,李坤池在白行村的宣讲于11月10日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征文、书画展正在筹备、送戏下乡节目正在排练。四是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区委中心组学习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上报区委中心组学习情况。
(2)针对“接受巡视监督不自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反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区委常委会,学习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综述》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修改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向区级领导班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及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近300本,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并报送学习情况。通过学习,反思自身不足,增强了对“接受巡视监督”自觉性。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委书记、区长等18名区级领导干部签订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承诺书》;453各科级领导干部签订了《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承诺书》。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巡视指出的区政协党组自查问题不认真、从网上抄袭材料等问题,区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切实起到了举一反三、形成震慑的效果。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视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性。
2.关于“执行中央和省委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检查。10月16日至20日,进行全面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重点对2016年以来扶贫项目完工情况、审计情况、资金拨付进度、结余资金清理上缴情况以及资金是否滞留、挪用、截留等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目前滞留项目资金实际已支出5158.28万元,清理回收项目结余资金972.95万元,已安排到2017年前三批项目中使用。巡视指出的2016年结余资金6137.02万元,除保留正常的质保金外,已经全部支出完毕。二是加强项目调度。区委区政府对2017年度扶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情况严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程类项目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审计,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0%;补贴类资金紧盯序时进度,确保12月中旬全面完成。三是修定相关制度。对《颍州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定和完善,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了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肃查处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巡视指出的2014至2016年扶贫资金使用滞后问题,对区扶贫办落实牵头责任不力、区旅游局推进扶贫项目缓慢问题进行问责,责成区扶贫办和区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通报。
(4)针对“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7〕79号)文件要求,今年6至8月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之外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户进行全面摸排,据实调整,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不漏一人”。全区共识别整户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144户372人,整户返贫13户40人,整户核减不符合条件107户191人。二是严格督查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10月29日至11月15日,组织实施了精准扶贫攻坚乡镇街道互查行动,重点督查是否按照“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查公示、区审批公告”的程序,严格识别贫困户。三是做好精准文章。采取“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民评议、区级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查并公示,区级审核公告)的方式,进行贫困识别;采取“村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定并公告、区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对脱贫户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到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四是严肃进行问责。依照区纪委《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出现识别不精准问题进行问责,给予区扶贫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5)针对“区委总揽全局不够,统筹协调不足,没有解决好发展改革稳定当中的问题。如:征迁快,安置慢,过渡安置负担重;企业改制进展缓慢,成本逐年加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征迁安置方面。一是制定安置计划。区委经过认真研究,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2020年底完成交付分配47782套562.36万平方米,消化存量历史欠账;谋划建设、回购安置房15000套左右,基本不欠新账。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定期集中调度、不定期现场督查,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分配。截至2017年11月底,已经交付安置房12489套,完成分配安置房11790套;新建安置房5125套57.6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棚户区建设任务为6860套,已建3260套,货币化安置4288户,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多种方式安置。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政府团购回购商品房安置等多种安置模式,提高安置效率,防止产生新的安置欠账。截至2017年11月底,货币化安置7209户,政府团购6134套,2018年计划再货币化安置1165户。四是多方合力推进。加强与市直部门主动协调沟通,加快辖区内市属在建安置项目的建设力度,尽快交付使用,同时超前谋划、滚动建设新的安置区项目,做到分配一批、交付一批、建成一批、推进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扭转安置滞后的被动局面,逐步走上“先安置后拆迁”的良性循环轨道。
在企业改制方面: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颍州区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区级领导主抓、主管部门主责、涉及部门参与的分企施策、动态管理、统筹推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分企分步实施。坚持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原则,对19家国有企业全部建档立册,完善方案,采取推进一批、谋划一批、稳定一批的措施加快改制步伐。推进一批:对针织厂、五交化公司、第一工业供销公司、阜康医疗器械公司、机电公司、金属公司、生服公司、化轻公司等8家企业,正重新核算改制资金,核对改制人员信息,制定出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工作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快速推进(目前,对针织厂、五交化公司、阜康医疗器械公司等3家推进一批改制的企业,已委托审计、财务等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土地房产、资金账户、债权债务、经营情况等进行清理盘点,核查企业资产资金和债权债务情况,并登记造册和张贴公示,其中五交化公司资产已全部处置到位,人员界定完成,审计报告已出);谋划一批:对皮革厂、副食品公司、颍河宾馆、木材公司等4家企业,正在谋划改制前资产变现具体办法;稳定一批:对玻璃仪器厂、百货公司、汽贸公司、燃料公司、再生公司、小汽车修配厂、旧汽车交易市场等7家企业,因资金缺口大或企业无资产等原因无法启动改制工作,暂以稳定为主。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对企业职工提出的企业改制工作相关问题,结合《颍州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颍州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等文件精神,与职工面对面解读职工安置、身份置换、经济补偿、社保医保、债权债务等方面政策,安排专人进行政策解答,邀请相关部门、律师和职工代表共同研究解决,最大限度地提升职工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四是做好信访维稳。采取区级领导定期约访、带案下访和专人包保等方式,对企业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依法处置、限时回复。尤其对职工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问题,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主动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稳妥解决信访问题,做好职工稳控工作。同时,针对部分企业职工住房老旧失修问题,区委区政府积极协调纳入市棚改计划,并委托评估机构对阜阳针织厂家属院、阜阳皮革厂宿舍区等2家企业进行评估;针对部分困难职工年老体弱多病问题,区委区政府安排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及相关街道社区帮助解决慢性病申报、大病救助及困难生活救助等,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6)针对“区委不重视,推动工作缺乏力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成立了颍州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区委领导班子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区委常委会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同时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二是加强目标考核。从2018年起,领导干部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在考核中意识形态工作分值低的问题,制定了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方案》,意识形态分值为34分,比过去显著提高。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区委党校将意识形态工作党校纳入培训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培训。11月2日,举办了意识形态高端报告,全区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150余名干部接受了培训。11月19日至12月1日,在浙江大学分两批对全区110余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从12月中旬开始到2018年1中旬,计划分4批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和村居(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260 余人进行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引导舆论宣传。积极与主流媒体对接,“今日头条”和腾讯企鹅号政务宣传矩阵已经上线运营,改进政府新闻发布合作机制,阜阳电视台《颍淮新闻》、颍州新闻网、颍州发布等媒体充分发挥主阵地和舆论引导作用。五是加强统战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通知》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六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5.关于“重发展、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党建主业意识淡化”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区委领导。区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不断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召开5次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建工作部署,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对近期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关于建立“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纪实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夯实党建工作。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层层传递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压力,不断细化党建任务分解,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不断压实党建责任。三是强化考核评价。针对巡视指出的党建工作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低的问题,迅速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完善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双百分考核机制,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
(8)针对“党建工作部署缓慢、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工作部署。巡视反馈以来,区委研究党建议题5个,涉及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工作考核、作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顶层设计作用。二是抓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颍州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张华久同志亲自任组长,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常委任副组长、成员,协助书记抓党建。三是抓督促检查。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开展党建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常态。10月中旬,成立4个督查组,对近期8项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督查,并在全区予以通报。四是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省、市党建工作部署,按照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求,从年初制定计划开始,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计划做好包括每年年初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等各项工作。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9)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走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筹备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2日,区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了《中共阜阳市委关于印发李国英同志在指导市委常委会“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区级领导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会前准备阶段,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主题、程序、要求等印制成提示函,呈送有关区领导,提醒大家严格按照要求做准备。同时,印发《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承诺书》,在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承诺活动。二是认真落实材料审核把关制度。要求区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于会前对班子其他成员发言提纲特别是相互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10日,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会上区委常委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一针见血地指出班子成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中肯可行的意见建议,真正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区政协党组、区政府党组分别于11月22日、11月25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0)针对“领导干部党员意识淡化”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每年在所在支部或联系的党支部上一次党课。制作下发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承诺书》,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承诺活动,并把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落实按月足额收缴党费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按月收缴党费。三是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的通知》,在全区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提醒广大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增强党员意识。
7.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1)针对“选人用人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印发了《关于开展区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设立选人用人工作意见箱,广泛征集党内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建议。11月12日,区委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二是坚持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坚持认真酝酿、深入考察、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提升满意度。三是坚持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之家”作用,完善任前谈心谈话与日常谈心谈话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并有效解决干部合理诉求。巡视反馈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3批47人次,起到了鼓劲加压、廉政提醒、听取意见的作用。
(12)针对“干部超编”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把入口关。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人控编审核审批等制度,制定了《颍州区用编审批制度》,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杜绝出现新的超编。要求区编办向全区超编单位下发编制提醒函,提醒29家超编单位“只出不进”,促使人员总数逐步回归到编制之内;6家满编单位“先出后进”,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二是合理调剂余缺。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调配人员时,优先考虑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的调整,从超编单位向缺编单位调配人员,以合理调剂余缺,消化超编人员。三是完善退休制度。鼓励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提前退休。针对巡视指出的124名行政超编人员问题,目前区本级行政机关已退休5人,消化了5个超编制人数。
(13)针对“干部调整不按规定批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制度执行。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从严把握,需报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的有关事项,未得到批准之前,不上会、不研究。二是提升组工干部素质。10月23日,举办组工干部业务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政策把握准确性。三是针对巡视指出干部调整不按规定批报问题,区委已作出处理。
8.关于“政治生态不健康”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违纪案件高发”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抓硬件,先后投入资金近20万元,建设廉政文化宣传阵地5个。坚持抓引导,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汇编全区第三届勤廉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印发读本《廉韵微语》1500册,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颍州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廉洁文化巡演、廉洁文化书画剪纸作品展等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坚持抓警示,组织全区村居(社区)书记、主任300余人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编印发放《微腐败警示录——颍州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学习,着力筑牢 “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台账,加大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易发,开展“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重点对涉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及“三资”管理中的腐败问题等8个方面进行整治,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完成,初步排查问题线索3条,其中初核了结1条、立案查处2件。三是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全面开展排查。经排查,教育、卫生、国土系统违纪案件高发问题,已经在案件查处时一并问责;危房改造问题,给予2人诫勉谈话;环保不力问题,分别给予3名责任人纪律和组织处理。征迁工作失职问题,对2人立案审查;企业改制问题,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三资管理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针对“带病提拔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肃处理。巡视指出的2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已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并撤销原任职务,相关工资待遇也已按规定执行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不断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强化审核措施,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问题的出现。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核属实影响使用的,由区委常委会复议,撤销任职决定。
(16)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学习。10月27日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10月31日,再次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印发给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并发函提醒要求认真学习。二是坚决整改。近期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向有关领导逐项进行解读,提醒需注意的有关事项,确保不因误解造成填报不实。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必须经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
(17)针对“党员干部存在亦官亦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0月10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亦官亦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干部、近3年内退休的党员干部“亦官亦商”行为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项清理,并将填写的自查情况报告表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区纪委收集汇总全区科级干部(含近三年退休人员)1150人的基本信息,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登记注册企业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同时设立专项清理工作举报电话。经查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登记注册信息22条,对15人不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予以了结;1人因对身份信息疏于管理,被他人用于登记注册经营实体,对其批评教育并进行提醒谈话;3名退休人员和1名事业单位人员在专项清理时主动变更登记信息,对其4人实施诫勉谈话;2名在职行政人员有登记注册信息未如实申报,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所在单位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18)针对“村级换届存在歪风邪气”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肃查处、严格问责。针对巡视反馈的“2014年7月村两委换届期间,马寨乡批复10名违纪违法人员为村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问题,迅速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现已党政纪处分2人,实施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并责令马寨乡党委写出深刻检查,以上情况已全区通报。2017年11月7日,马寨乡党委研究决定免去6人村党总支委员职务,其中1人自行辞去兼任的居委会副主任职务。其余4人中,1人已于2015年9月10日被开除党籍,职务自动免职;3人在2014年村两委换届中未当选。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将村级换届工作纳入全区“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范围,对基层组织选人用人和换届选举中存在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已围绕换届选举中是否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问题开展自查,除马寨乡外暂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三是严肃换届纪律。认真做好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谋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村级换届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9.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9)针对“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意识。区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常委带队督查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主体责任宣教培训活动。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组织3批党员干部赴浙江大学专题培训,已对145名正科级党员干部进行轮训,不断增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实制度,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区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约谈2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大落实管党治党不力问题问责,针对换届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对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四是不断强化基层党的建设。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切入,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由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分3批对全区500多名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五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巩固清理纪检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成果,确保“三转”到位,区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保持在9个。支持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区委先后听取科级干部违纪案件处理问题汇报14件,对14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今年全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1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7人。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汇总移交党员干部违法信息16条,给予12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巡视指出的“上轮巡视移交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仍有5件没有办结”问题,目前已全部办结。
(20)针对“区纪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区纪委组织召开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体人员会议,学习贯彻《工作规则》,提升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巡视反馈以来,区纪委先后组织30名纪检干部参加西南政法大学业务培训和市纪委监督执纪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纪检干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能力。二是强化派驻监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提醒函、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制度等,提醒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促进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有效,切实发挥派驻组探头作用。督促重点部门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全区85家单位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特别加强对教育、征迁、国土、城管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608条。三是落实问责机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认真组织问责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同时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目前已经对区城管局案件多发、针织厂改制、马寨乡换届等10个方面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把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工作重心向监督执纪主业集中;结合监察体制改革,把检查机关转隶人员向执纪监督室、纪律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倾斜,促使队伍结构优化、监督力量提升。加强巡察机构建设,“一办两组”已经成立,核定行政编制10人,建立健全《颍州区关于规范巡察准备工作的意见(试行)》等12项制度,切实规范区委巡察工作。
10.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1)针对“工作日午间饮酒屡禁不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并作为长期活动持续开展。巡视指出的三塔集镇1名副镇长工作日午间饮酒、斗殴问题,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组织4个明察暗访组,先后督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间饮酒等方面问题13个,给予14人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人,责令30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6人,督促整改问题13个、完善制度5个。三是强化问责。巡视期间,1个区直单位党组成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已对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为科员级,同时对该单位2名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全区通报批评。
(22)针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发票倒查”、车辆运行“轨迹核查”等方式,对全区公款接待、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公务招待和差旅费问题线索8件,对7家单位下发整改意见函7份,督办整改问题8个,责令9人作出书面检查;公车使用停放不规范问题10个,对5家单位下发督办函3份、整改意见函2份,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8人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强化约束机制。强化公务出差审批报备管理,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平台监管,进一步重申有关纪律,严肃处理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行为。三是从严实施问责。严格《问责条例》执行,对王店交管站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一案双查”,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店交管站站长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加大曝光力度。巡视以来,对4起公车管理典型问题进行曝光,点名道姓通报9人,切实强化典型案件警示作用,倒逼各地各单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3)针对“大操大办屡见不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纪律要求。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相关规定,对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报备。今年全区37名科级干部履行报备制度。二是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增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考核赋分,切实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对大操大办违背公序良俗、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婚丧嫁娶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巡视以来,共对1起大操大办问题进行核查,处分2人。四是加大外部监督。开通“两微一端”随手拍专栏,畅通群众对大操大办的举报渠道。另外,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区粮食局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及孙子满月酒问题,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1.5万元。
11.关于“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24)针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对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占扶贫资金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动态掌握扶贫攻坚大排查、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下发整改意见函14份,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责令10人作出书面检查,对12人和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对2人实施诫勉谈话。二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在组织300名村居干部参与廉政教育的基础上,督促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区纪委编印的《阜阳市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微腐败警示录》,增强基层干部的党纪意识、法纪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牵头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工作力度,强化线索排查和通报问责。认真分析汇总扶贫领域查处问题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四是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机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严格实行“三色卡”督办制、每周调度制,加快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查进度。
(25)针对“征迁领域廉政风险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教育。将廉政教育贯穿征迁工作全过程,加大征迁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学习,组织一线征迁工作人员160人到九龙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并逐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严格标准。强化征迁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政策和项目征收标准,严格摸底登记、人口审核,做到标准统一、尺度统一。三是全程公示。在每个征收项目现场、公共场所、乡镇(街道)公示栏,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被征迁对象摸底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实施的170个拆迁项目均严格实施公开公示。四是规范操作。印发《关于规范房屋征收摸底评估及签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地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把评估公司、拆除公司报名条件,评估公司原则上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拆除公司由区招投标局公开招标,有效避免权力寻租现象。五是集体会商。对特殊个案,本着尊重事实、注重证据、集体议定、张榜公示的原则,由项目所在指挥部集体研究确定,重大事项经区城建指挥部研究确定。六是专项自查。印发《关于开展颍州区征迁工作领域自查的通知》,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和风险点防控表,细化廉政风险具体问题,针对5个环节风险点限期自查整改。七是加强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不定期对项目征收协议签定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巡视以来共督查发现问题3个,对1家评估公司进行约谈。
(26)针对“教育系统违纪问题频发”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不断深化教职员工规矩意识;组织校长培训4批、350人次,把党规党纪、政治理论、财经制度等纳入校长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校长管理水平;调整优化责任区督学,累计对110名督学开展培训,切实强化督学效果。二是开展整治。印发《全区教育系统薄弱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围绕规范办学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执行财经纪律、执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制度等七个方面进行整治。开展以“师德师风、财务管理、基建采购、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的“四个专项治理”。修订完善《颍州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组织6000名教师参加师德师风测试,夯实全区教职员工规范从教意识;严格财务制度执行,约谈提醒财务管理人员36人次,抽调财会专业人员,组织财务集中互查,排查发现财务公示、发票签报等方面8个问题,已责令有关学校落实整改;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定《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大项目学校巡查监管,先后对42人次开展廉政约谈,签订工程建设廉洁承诺书36份,排查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4个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规范办学方面,先后印发《2017年规范办学实施方案》《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通知》等文件,与36所区直和各乡镇街道中心校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先后召开2次调度会、2次专题会,集中约谈80余名学校负责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等制度8项。三是严格问责。巡视整改期间,对22人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全面梳理,给予12名未到岗或擅自离岗教职工警告处分,对3名未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在岗的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该15名教职工通报批评,对其余7名在岗未签到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区教育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
(27)针对“粮食系统安全隐患较多,基层粮站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存在问题。根据国家粮食局“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全省粮食系统“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结合颍州实际,印发了《全区粮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薄弱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区所有粮库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9个,整改完成7个。二是立即行动,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巡视反馈4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一盘点销号。目前,除“无微机查粮系统”和“袁集粮站14、15、16、17仓墙体开裂” 2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对于“无微机查粮系统”问题,该项目由市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11月1日市粮食局“阜阳市粮食局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招标,我区按照《安徽省“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与市粮食局主动对接,2018年3月底前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对于“袁集粮站14、15、16、17仓墙体开裂”问题,10月23日邀请阜阳市建筑设计院专家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14、16、17仓裂纹情况较轻,不影响粮食储存安全,暂不做处理。11月13日,委托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对15仓1轴和11轴山墙裂缝进行检测与成因分析,根据检验报告,计划12月中旬完成加固方案制定,12月7日前完成库存4600吨小麦的移库,2018年3月底前完成加固任务。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确保基层粮站国有资产安全。在全区粮食系统再次开展国有资产排查登记,目前已建立从国有资产采购-使用-转移-报废等一套完善的制度,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可控可查可追踪。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对违规人员严肃问责。对巡视指出的线索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将出租收入44.82万元存入颍州粮食储备库基本账户;给予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免去其粮食购销公司副经理、粮站站长职务。
(28)针对“环保领域查而不处、整而不改、少征漏征问题普遍存在,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查处、整改、征费力度。开展了环境执法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已经查处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复查审核,发现“颍州西湖汤庄刘克龙锡箔加工点”查处不到位,立即取缔该锡箔加工点,并对执法当事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60件信访举报件、省环保督察反馈17个突出环境问题和12个信访件、近期省大气办交办的4个问题和2016年以来上级部门转来5件信访件逐项进行“回头看”。目前除莲花塘环境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整改外,其余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依法依规征收排污费用,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征收标准,加强征收力度。对未能按月、按季缴纳企业排污费的丁亚建材厂、宋氏面业,已依法分别补征2000元。截至2017年11月底,完成依法征收排污费161万元。二是着力提升执法能力。环保系统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参加业务培训、执法讲座、行政处罚案件分析讨论、典型案例学习等形式,提高人员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11月13日,邀请法律顾问对16名环保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执法培训。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今年9月,投入近50万元购置移动执法设备,建立移动执法平台,提高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的能力。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新梳理了环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点,对行政处罚过程中立案、调查、审核等7个环节和排污费征收核定、征收、解缴等3个环节,分别制定防控措施。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防止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制定了《颍州区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完善《颍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内部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流程操作和案件审查,明确责任部门和案件取证要点,堵塞查而不处或处理不到位的执法问题。四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抓手,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了《颍州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决战方案》。严控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对全区国、省、市控企业治污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单位,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顶格处罚,确保重点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落实《颍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颍州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巡视以来,颍州区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等问题开展督查问责,先后查处阜信大街噪声污染、白衣桥社区拆迁未完全覆盖等问题,对3名社区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予1名社区干部、1名街道办事处分管环保负责同志警告处分,责令区环保局写出书面检查。
12.关于“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视”问题整改情况
(29)针对“党支部补记、编造三会一课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常态化。印发了《关于统一全区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时间的通知》,固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次数,确定党小组会每月5日召开、党员活动日每月 10日开展、支委会每月2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开展、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在6月和12月分别召开一次。8月25日,全区371个党支部7778名党员,同一天过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组织生活。二是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区委组织部为每个党支部统一印制配发基层党组织、党小组、党员个人标准化建设工作纪实本,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记录内容,对各支部活动室也进行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区支部活动已经分批分类实现标准化、规范化。2017年,第一批240个党支部申请标准化基层党组织验收。制定了《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督查方案》。三是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印发了“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纪实报告制度,实施纪实管理。开展了党委书记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承诺活动和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承诺活动,使“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实现规范化。针对巡视反馈的5家单位补记、编造“三会一课”记录问题,已对6人诫勉谈话,责令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
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指出的问题得到了整改,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区上下干事创业劲头更足,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成效只是阶段性、初步的,距离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颍州区将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巡视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的难得机遇,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巡视整改正确整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坚持力度不减、要求不降、目标不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27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完善各项制度,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2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2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强化工作调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紧盯不放,持之以恒,打好持久战。
(三)抓好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专项整改。在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粮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系统薄弱问题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表对标,对于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盯不放、一着不让,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在巩固好、运用好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着眼于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强化刚性约束,切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党的基层基础等方面,找准问题症结所在,针对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对于巡视整改期间形成的制度,让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对于正在完善的制度,要强化调查研究,确保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严谨性。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8-2198105;邮政信箱: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颍州区委办公室;邮编:236000;电子邮箱:yzqwb93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