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坚持抓早抓小 2019年运用第一种形态295人次

01-08 09:30   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9年,当涂县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5人次、占63.8%,第二种形态125人次、占27.1%,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0.9%。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理大多数逐步拓展。

抓早抓小,突出第一形态运用。近几年来,当涂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挺纪在前,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处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呈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9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5人次、占63.8%,较2018年170人次、占42.7%,2017年151人次、占40.4%,运用人次、占比均呈梯度增长。

出台制度,规范第一种形态运用。县纪委监委先后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县纪委监委对县管干部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规范谈话函询、诫勉谈话适用情形、审批手续、操作流程、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厘清适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和职责,操作程序更加规范,适用更精准。

结果运用,凸显第一种形态效应。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均要求被谈话人作出书面检查,通过组织谈话让被谈话人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相关材料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组织生活会上,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或检查。严格执行诫勉谈话的影响期。2019年,实施谈话处置14人次、诫勉谈话67人次,均按规定要求落实,凸显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严肃性和综合效应,注重教育转化,警示教育大多数。(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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