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立足监督职责 推动农村基层 “小微权力”清单精细化 规范化

09-04 11:12   安徽纪检监察网  

9月3日上午,亳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18家涉及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职能部门,围绕“小微权力”清单编制精细化、规范化召开座谈会。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清单内容,为精准有效实施监督,深入推进监督向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延伸提供基础。各职能部门要对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清单完善工作。要明权力,在原有清单13个重点事项27项权力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理清基层一线权力内容,确保列举事项准确全面,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定责任,根据权力内容,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级、责任单位、责任部门,细化具体责任内容,做到清单权责分明。

会议要求,要加强监督,协作区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强化信访监督、巡察监督向村(居)延伸,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堵漏洞,根据基层实际、结合社区及村工作流程差异等情况,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权责事项,防止以偏概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建机制,职能部门围绕清单列举事项,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确保权力运行得到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清单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把基层“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持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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