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学习弘扬宪法精神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12-03 10:45   安徽纪检监察网  

12月4日,是我国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十三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宪法精神也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群众的真诚信仰和拥护。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社会和谐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做决策、办事情,让法治思维内化为执政理念、依宪执政转化为自觉行动,始终保持对宪法的敬畏之心,决不能徇私枉法。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结合自身职责定位,更好服务人民。同时,要加强宪法宣传的良好氛围,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积极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使人民发自内心地尊崇宪法、信仰宪法,把宪法内化为行为准则。

用好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把《宪法》学习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精准把握宪法法律规定的内涵和程序规范的具体要求,用好监督执纪“两把尺子”,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总书记的讲话为广大党员干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精神,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要在严格执行制度上做表率,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纪检监察事业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徐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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