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严格执行《规则》 全面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01-11 08:06   安徽纪检监察网  

“请问,业务范围外的来电信访件要如何处理?”

“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来电举报平台反映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近日,安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对照《规则》,开展业务知识互测。

2020年以来,安庆市纪委监委把《规则》要求贯穿到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督办等各项工作,坚持对标对表,规范办理流程,整体推进落实,全面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转办、督办检举控告3635件。

学习《规则》内容,领会精神实质。组织干部参加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线上学习、业务培训和网络测试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保持常态培训学习的持续性。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反复学习领会,力争学深学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对标《规则》要求,规范办理流程。落实信访室归口接收制度,采取分级受理,依规办理的原则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精准受理、精准分流、精准办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对照检查清单,全面排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综合分析、检查督办、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等具体工作,通过自查和抽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推动《规则》落实,形成贯彻合力。加强信访件督办工作,破除堵点、断点,对转送信访件及时督促查办、结果反馈。构建内部监督机制,信访部门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部门既互相合作,又互相监督,实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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