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政治生态现状分析与优化对策——以黄山市祁门县为例

12-02 09:42   安徽纪检监察网  

县域政治生态是一个地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郡县治,天下安。”加强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促进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影响县域政治生态的主要因素

政治生态类同于自然生态,是一个复杂而又脆弱的系统,易受外在因素干扰,遭受侵蚀破坏,影响生态质量。如,在自然生态中,土壤污染、气候环境恶劣、病虫害侵蚀、人工抚育管理不当等等,都会改变稳定的生态系统。同样,在政治生态中,政治土壤的优劣、社会风气的好坏、腐败个体的多寡、教育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等,也会影响政治生态建设的成效和质量。就县域政治生态而言,这些影响因素主要表现为:

(一)政治土壤。政治土壤是政治生态涵养的根基,是当地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以及官场行为长期积累和演变的结果,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缘状况、人文风俗和政治文化。有的地方经济落后,发展速度不快,干部闯劲不足,容易滋生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有的地方地理环境特殊,对外交流交往少,干部思想僵化,创新意识不强,容易滋生夜郎自大、小富即安、不思进取思想;有的地方人情味重,人际关系复杂,容易滋生“酒桌文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善于搞“关系学”,等等。

(二)社会风气。社会风气是政治生态涵养的重要因子,良好的社会风气会促成良好的党风政风,不良的社会风气会败坏党风政风,它与当地人们生活状态、干群关系、官场习气息息相关。比如,一个地方盛行“吃喝风”,就会助长“酒桌办公”,搞人情关系;一个地方盛行“赌博风”,就会败坏当地民风,滋生党员干部“赌博敛财”现象;一个地方盛行“好人主义”“保护主义”,就会造成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空转虚化”现象;一个地方出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就会催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滋生用人“潜规则”,挫伤干部积极性,等等。

(三)个体腐败。个体腐败看似是少数党员干部自身腐化堕落行为,但其危害性远不及个体本身,特别是一些关键少数或是重要个体的腐败,会衍生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造成拉拢式腐败、裙带式腐败。比如,“烂树”直接污染政治生态土壤,且污染面大、危害程度深,不及时拔除,会腐蚀周边人,危及一个系统、一个群体;“病树”直接影响政治生态质量,不及时医治,可能会发展成“烂树”;“歪树”直接影响政治生态环境,不及时扶正,放任成长,会积聚负能量,影响一个单位工作环境和氛围,甚至演变成“病树”“烂树”。

(四)教育管理。一个党组织、一个单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至关重要,是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外部力量。就党内而言,中共中央专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一个地方廉政文化浓厚,且重视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格局和“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相反,一个地方廉政文化缺失,从严治党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就会造成不正之风久治不绝,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政治生态也就难以向善向好。

以祁门县为例,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在全县政治生态影响因素中,传统陋习形成的惯性思维、社会不良风气、政治监督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四个方面问题位列前四位,占比分别为38.19%、26.9%、12.51%、8.37%。

二、当前县域政治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域政治生态根基于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现在三级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反映在每名党员干部的言行之中。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县域政治生态日益向好。以祁门县为例,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90件,立案4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2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腐败存量大幅消减,“污染源”不断清理,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问卷调查显示,党员干部对全县政治生态满意度为93.2%。纵观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成绩可喜,但全面客观分析和研判,当前,秀水清山的县域政治生态尚未构建,一些危害政治生态的病灶难以根治,反复发生或更迭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一些地方党组织职能弱化、责任虚化,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味强调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把管党治党责任当成“软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抓而不严,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业务轻党建、重机关轻基层的倾向。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发散跑偏,或多或少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现象,造成一些腐败和“四风”问题整而未治、治而未果,特别是政治监督开展不够有力,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实。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会一课”不正常,“主题党日”走过场、娱乐化,缺乏实效性、教育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到位。一些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批评“轻描淡写”,相互批评“不痛不痒”,未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未能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一些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不规范,搞“家长制”“一言堂”,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不到位。

(三)选人用人把关不严。一些地方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认识上有偏差,把握好干部“20字”标准不够到位,忽视选人用人政治条件,从政治标准上考核考察干部仍有不足,存在重能力、轻政德倾向,从政治上分析识别干部不够全面深入,对少数“两面人”不能甄别出来,导致个别人“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甚至“边腐边升”,造成“能人腐败”现象,影响一方政治生态。

(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一些地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盲目侥幸,不知止、不收敛,“酒桌办公”等享乐奢靡问题“树倒根在”。一些地方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用官僚主义反对官僚主义,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力度不大,“慵懒散”“等靠要”“推拖绕”等机关诟病治而不绝。一些地方追责问责简单粗暴、“一刀切”,容错纠错跟不上,导致一些干部怕犯错担责,产生“洗碗效应”,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现象潜滋暗长。从祁门县案件查处和问卷调查情况看,“四风”问题中,违规吃喝、履责担当、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问题占比较高。

(五)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够。一些地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贯通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存在短板,不能做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缺乏刚性措施。一些地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牛栏关猫”“稻草人”现象普遍存在,基层“小微权力”制约监督薄弱,“微腐败”占比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的同级监督和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乏力,造成领导干部腐败易发高发,成为政治生态主要“污染源”。从祁门县案件查处和问卷调查情况看,城乡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交通、扶贫等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优亲厚友、“三资”管理混乱、办事不公、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主要问题。

(六)党内政治文化涵养不深。一些地方不注重廉政文化建设,政德教育、纪法教育缺失,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难以形成。一些地方好人主义盛行,缺乏较真碰硬的斗争精神,不敢抵制身边不正之风,甚至被拉拢腐蚀,让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熟人关系有了生存土壤。一些地方干部热衷搞团团伙伙,通过吃喝玩乐拉关系、搭天线,把党内关系庸俗化、利益化,不能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一些地方“亦官亦商”现象仍然存在,“拜金主义”仍有市场,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官商利益勾结问题禁而不绝。

三、净化优化县域政治生态的主要对策

维护好、发扬好、涵养好县域政治生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一环,净化优化县域政治生态必须要瞅准整个“生态链”全过程,源头把控、精准施策、系统治理。

(一)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把好县域生态“精准脉”。把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建立县域政治生态评判指标体系,逐级推行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构建党委(党组)牵头,纪委监委主抓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格局,通过分片研判、定期会商、集中会诊,对县域政治生态整体层面、重点领域、高危风险定期“把脉会诊”,动态掌握“树木”与“森林”情况。同时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后半篇文章”,发挥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两书”作用,推动分析研判和整改落实有效衔接,针对性开展问题查摆,一对一及时反馈整改,开出局部政治生态“精准药方”,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二)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立好选人用人“风向标”。建立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出台人才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专业化、高素质人才进入县域干部队伍,同时搭建本土人才外出学习交流平台,释放注重人才、举贤用能的用人导向,提高基层治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发挥好选人用人导向作用,注重用政治标准、群众标准、实绩标准考核评价干部,把那些甘心扎根基层、擅于做群众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踏实苦干的干部识别出来,让他们提拔、进城、晋升,释放吃苦的吃香、优秀的优先、能干的能上、有为的有位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努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好“一把手”“关键人”。贯彻落实好《加强“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教育与监督,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倡导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派驻四项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关键少数”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关键少数”干部风险防控、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到位,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四)持续常态高压正风反腐,打好“护林培土”“持久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敬畏、不知止的腐败分子,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决心和高压反腐的信号,强力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蛀虫”,提升群众最直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做好巡视巡察、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建立“一案一警”等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工作机制,推动建章立制和警示教育,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筑牢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最终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推动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传播好廉政勤政 “正能量”。狠纠公款吃喝、酒桌办公等不良习气,适时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铲除不良文化适宜的土壤。同时,发挥好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刹住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歪风陋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移风易俗的认同感,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挖掘本地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家风文化、孝廉文化等积极因素,打造形式多样、元素多元的廉政文化教育阵地,以优秀典型正面人物为教材,讲好勤、廉、孝、德等正面故事,传播好“正能量”。(作者:余盛明 祁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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