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贵池:深化以案为鉴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05-06 16:14   安徽纪检监察网  

“金某和钱某作为党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法,造成这样的结果,着实令人痛心。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我麻痹。”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该案发单位邀请了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对金某等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这只是贵池区纪委监委发挥好身边“鲜活”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警示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重“案”更重“鉴”,把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反面典型教训说深说透,作为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作用的重要手段,真正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我们一直在一起共事,一栋楼工作。从他们案发到案件通报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我触动很大。”与其一起工作了多年的一位同事感慨:“金某、钱某本来两人都非常优秀,但在金钱面前逐渐迷失自我,最终失去自由。他俩的问题发人深省,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该区开展警示教育不仅仅满足于开展几次活动,还通过送廉课进基层以案说纪、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和警示教育会、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一套组合拳,让党员干部“面对面”“零距离”的接受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让警示教育效果更加夯实。

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补齐制度短板,筑牢“不能腐”的堤坝。该区财政局就针对胡某某案件暴露出来的资金监管制度缺失问题,对已经形成的7项权力监管细则、8项控制办法和17项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行了再疏理,完善20余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厚植“不想腐”根基的同时,该区还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今年1-4月份,全区共立案查处24件,纪律处分37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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