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庭审现场变“课堂” 百余名干警受警示

12-27 09:14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无为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无为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倪进宏职务犯罪案。为进一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无为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课堂开设到法庭庭审现场,组织百余名政法干警旁听庭审,以身边人身边事“现场说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倪进宏在担任无为公安局福渡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二坝派出所所长、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1245600元、美元1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时时刻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因为忘记初心,被利益蒙蔽,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一定接受法律的制裁,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时,倪进宏当庭忏悔。

“旁听庭审是一次面对面的教育,警示效果很直观。看到昔日的同事在被告席上哽咽地忏悔,给我很大的冲击。以后工作中一定引以为戒,坚决抵制诱惑。”一名干警在参加庭审后说道。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加大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的同时,始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注重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除了现场旁听庭审,还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用好用足身边“活教材”,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整改一批、规范一类的警示教育效果。(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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