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三立足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06-15 15:01   安徽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查清事实,并召开两委扩大会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鼓足干劲,更好地履职尽责,为村级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近日,在澄清通报会上,溪头镇王某某激动地表态。

歙县纪委监委立足“调查、反馈、澄清”三个环节,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旗帜鲜明地为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十九大以来,该县对33件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了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切实维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立足调查全过程,坚持客观全面。坚持不带有色眼镜查办信件,调查过程中不仅注重收集查实的证据,同时注重收集查否的证据,确保调查事实清楚、证据客观全面。严格执行初核信访件报结前预审制度,先经信访室预审,再经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阅后报主要领导审核结案,有效保证群众初次反映问题的查办质量和社会效果,提高一次性办结率,有效减少重复访。

立足分析反馈,化解信访根源。针对诬告、错告行为,从根源分析其动因,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于因误解而错告的,耐心解释反馈到位,做到事明件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架起干群关系“连心桥”。十九大以来,化解失实信访33起。

立足正名澄清,切实消除影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发函反馈、当面说明、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消除不良影响。十九大以来,我县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44人次,其中当面说明4人次,会议通报40人次,引导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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