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多措并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06-29 16:09   安徽纪检监察网  

“李主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你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存放在会计处的问题,你作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管不力,没有履行好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现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希望你今后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意识。”这是无为市高沟镇纪委对骆家套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无为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尤其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筑牢第一道防线。

做好警示教育,架起“高压线”。抓好“关键少数”,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使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真正受警醒、明底线,在思想深处亮起红灯。督促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击要害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红脸、出汗,灵魂得到掘进,深刻认识到问题根源,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免疫力。

做好教育提醒,筑牢“防火墙”。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做好谈话函询,拧紧“加压阀”。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或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要求被函询人认真对待函询内容,实事求是讲清情况,被函询党员干部逐一做出详细说明,不能少项漏项,对说不清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给一些不当行为和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打上“预防针”。(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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