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深化案件评查 构建“铁案”工程

09-13 07:43   安徽纪检监察网  

“送达处分时间,受处分人只签名不签署意见……”“经审理增加认定违纪事实,但该事实未进行重新见面……”这是池州市纪委监委在近期组织的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组敏锐“揪”出某县自办案件中的瑕疵。近期,池州市纪委监委对所辖县区集中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评查精准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力提升全市案件质量。

全面覆盖。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从各县区纪委、乡镇纪委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办结的案件中抽取各类案件41件,阅卷135册。其中,2018年办结的案件10件,2019年办结的案件31件;县区自办案件32件,乡镇自办案件9件。

深查细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及评分细则,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环节仔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表述不严谨、书证提取不规范等细节问题也同样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互查互鉴。评查工作开始前,从各县区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理人员与市纪委审理室人员混搭组成评查组。评查人员针对卷宗中发现的问题犀利点评,被评查单位现场回应。通过搭建平台,让各县分享经验做法,克服共性问题。

“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极其重要,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打造“铁案工程”为目标,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实现以查促改、以评促进的良好效果。(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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