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采取“3+3+3”模式做实做细暖心回访工作

11-16 10:08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休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采取“3+3+3”模式,对全县66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工作,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落实三类回访实施主体。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对委本级自办案件的9名受处分人员实施暖心回访;对12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员按照“谁主办谁回访”原则由承办部门开展回访;乡镇纪委及其他纪检监察组织对其自办案件的4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后,及时将回访结果向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报备。

严格“三步走”回访程序。第一步,做好回访前的准备,调阅原案卷宗,制定暖心回访方案,明确回访的范围、程序、方式;第二步,做好回访中的教育,坚持因人分类施策,对轻微违纪问题和严重腐败问题区分开来,对前者通过思想教育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对后者重点做好警示教育,帮助其认错悔错改错;第三步,做好回访后的整理,对回访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灵活使用三种回访方式。根据被处分人身份、违纪性质、工作特点等情形,灵活采取相应回访方式,确保回访教育质量和效果。今年来,考虑到农村党员出行不便和农忙等情况,对15名农村受处分党员进行了上门回访;对由县纪委监委给予处分但属于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的4名党员和监察对象,按照管理权限委托乡镇纪委监察办进行了回访;采取座谈回访方式,听取47名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充分了解其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情况后,有针对性地与回访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帮助鼓励回访对象重拾信心更好地投入工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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