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把好案件质量关 犁好审理责任田

01-25 09:18   安徽纪检监察网  

“刚才通报了本次业务测试的得分情况,希望各地能主动对标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案件质量标准的要求,以规范性促进专业性”,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审理业务培训暨年度总结交流会议上通报审理干部业务测试成绩时提出以上要求。

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评查全覆盖;加大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地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内审工作方式;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汇编资料等方式,多维度提升审理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全市案件质量总体向好。

“市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把学习与演练相结合,能有效帮助我们提升工作能力。”凤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市纪委通过定期对审理队伍开展“全员测评”,利用在事实定性、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暗藏“陷阱”的模拟审查调查报告或卷宗,由基层审理人员逐一“排雷”,据此撰写审理报告或其他审理文书。通过对实务操作的“拉练”,能够客观清晰反映基层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准确掌握基层案件办理薄弱点,同时通过融入案件审理新要求,寓教于学,加深印象,大大提高了培训的实效性。

“通过全面评查,让大家在评查中直接感受各地案件办理把握的尺度、标准,有利于全市案件办理统一规范。”滁州市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固定为常规性工作,年度总评查、年中专项查等多种方式相互结合,促使各级在案件办理中始终做到重视案件质量,自觉树立质量责任关。同时,始终牵住整改这个“牛鼻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对确实无法整改的,作出情况说明,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整改这一抓手,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新时期、新形势对我们的案件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变化、谋求新发展,统筹谋划全年工作重点。”滁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新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突出政治意识,具备政治思维,注重在审理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事实、因素等,灵活量纪原则和技巧,实现‘三个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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