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严格执行“乡案县审” 切实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05-06 09:29   安徽纪检监察网  

“该镇纪委办理的王某某优亲厚友案证据还不够充分,请他们补充完善后再报送过来……”在郎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的室务会上,审核组就乡镇纪委移送审理的一个案件提出了具体的审核意见。

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质效,该县纪委监委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提出的“乡案县审”工作要求,统一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纪审理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案件审理质量。今年以来,该县共审理乡镇纪委报送审理案件19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9份,提出意见建议33条。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的严格审核把关,不仅是对基层案件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更是对我们的指导帮助。对于我这样一个去年才加入纪检监察战线的‘新兵’来说,真的多亏了他们‘手把手’地教、‘一步步’地带,让我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的提升。”梅渚镇纪委委员汪孝菲表示。

为确保乡镇纪委能够更快地学通弄懂“乡案县审”有关程序,该县制作印发了《乡案县审案件登记表》、《乡案县审案件审核表》等相关文书,确保所有符合规定的案件“应审尽审”。同时,还同步编制了《乡案县审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所有程序手续“不打折扣”。

“我们建立了委机关业务部室联系乡镇纪委的制度,通过各个业务部室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的全程跟踪指导,切实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基层纪委的监督执纪水平。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举办案件评审会议,对乡镇纪委所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点评、现场反馈和集体讨论,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道‘关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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