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坚持四个聚焦 健全监督体系

12-27 11:02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坚持四个聚焦,全面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主责主业,纪律监督更加有力。深化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室与审查调查室的比例由3:5调整为6:4,力量进一步向监督倾斜。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引》,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2292人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4.2%、22.1%、7.4%、6.3%,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纠正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20个,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

聚焦体制改革,监察监督更加完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出台《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监察专员,赋予具体职责权限,将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做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用好监察建议监督“利器”,向3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深入查找问题、切实纠正偏差、及时堵塞漏洞。

聚焦探头作用,派驻监督更加有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整合监督资源力量,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由30家调整为28家。开展调研式考核,制发派驻机构工作常用文书,出台派驻机构协作组意见,整体提升派驻机构工作水平,“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44件,增长48.3%;立案151件,增长33.6%;结案145件,增长28.3%;处分144人,增长46.9%。

聚焦利剑高悬,巡察监督更加彰显。深化市委巡察机构设置,成立“一办四组”常设机构,选准配强巡察组长,优化充实巡察人才库。强力推进巡察全覆盖,巡察全覆盖率达81.3%。改进巡察方式,探索“常规+X”巡察模式,开展3轮59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常规巡察,对16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高新区、经开区所辖78个村和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开展全市法院和人防(住建)系统提级交叉巡察联动,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40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向52家单位党组织下达整改任务交办督办单,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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