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皖办发〔2017〕57号),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1.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加强对党中央及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作为“三查三问”、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6个方面重要要求落实情况,督促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